法律问答

离婚过错方的判定标准

起诉离婚
2023-08-20 11:4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具体如下: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行为,进而导致夫妻离婚的,则可以视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离婚的过错方,一般是指有这些过错行为之一的一方,这些过错行为包括: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过错行为。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一、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
    1、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如下:
    (1)不忠实行为;
    (2)重婚;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4)家庭暴力;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6)不良恶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离婚手续要准备的材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