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审查
2023-08-20 12:0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公司合同具有效力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其他法定生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分公司合同具有效力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其他法定生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范围是:分公司在营业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有效。分公司能够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合同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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