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丢失如何处理

2023-08-20 12:0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丢失了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提供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或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经审查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予以补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1.当事人 结婚证丢失 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相关手续。如必须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的那一本结婚证,当事人可以到当初 办理结婚证 的 婚姻登记机关 说明情况,凭身份证和户口本,申请补办结婚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如果结婚证丢失了,解决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协议离婚。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的话,只要起诉离婚的一方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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