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物资款项纠纷

拖欠工程款
2023-08-20 12: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
    1、和解。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纠纷达成和解的,可以进行和解;
    2、仲裁。承包人与发包人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仲裁解决;
    3、诉讼。承包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建设工程进行折价拍卖,但是不宜折价拍卖的除外,承包人对该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工程款纠纷的案由。工程款纠纷的案由是多样的,按照具体案由进行处理即可。具体案由类型如下:1、工程款纠纷的案由有工程量之争;2、工程款纠纷的案由有计费系数之争;3、工程款纠纷的案由有,大型机械租赁费用的计费之争;4、工程款纠纷的案由有,竣工决算时间之争;5、工程款纠纷的案由有违约的争议;6、工程款纠纷的案由有,建筑材料品质之争;7、工程款纠纷的案由有,总包与分包之间的争议;8、工程款纠纷的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工程款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在实际的工作中,人们一般将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得到的费用统称为工程款。工程材料款是工程款的组成部分。关于工程材料款怎么讨要这个问题,承包人应当先与发包人进行协商支付,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先向对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对方仍不予支付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在起诉时应当注意:在明确诉讼时效的基础上,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也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将发包人列为共同被告,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在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情况。当对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将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