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保安公司上班,一年七个月没有买社保,怎办请问?

社会保险
2023-08-20 13: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二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30日后,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企业若是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话,那么就是违法行为。社保是国家规定的强制险,因此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够拒绝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企业有正常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话就不会出现被劳动法仲裁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公司不给交社保,该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在对方不同意补缴的前提下,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参保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根据本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拒绝为当事人补缴社保又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维权。
    如何赔偿?
    赔偿的话可以分两项:一是让公司补缴(补办)社保。还有一项是在职期间未缴纳社保造成的(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损失。第一项很简单,就是让对方补缴社保费,第二项是说如果你在这段期间住院等发生一些需要缴纳社保才能报销的费用,因为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而不能报销,造成了你个人在医疗报销等具体问题上的经济损失,公司需要承担。如果在这期间自己交了社保,那么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现金。

  • 法律分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可以上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会保险。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年限太久,已过劳动仲裁时效,二倍工资赔偿得不到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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