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不完全一样。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定的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