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2023-08-20 14: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是这样确定的:1、刑事案件一般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2、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的适宜,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其中犯罪地是包括犯罪行为的预备地、犯罪行为实行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 刑事诉讼管辖种类包括:1、职能管辖。(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3)自诉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审判管辖。(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3)专门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犯罪地域管辖的规定是刑事案件一般都是犯罪行为发生当地的司法机关就有管辖权,但是根据刑事犯罪活动的实际情况,如果由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话,也可以由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受害者来说,受害者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