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拔罐,拔气泡,对方只愿意赔偿2000元,我要求5000元,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0 15: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三条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若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去消协或工商局投诉,也可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首先应该和对方协商,尽量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因为根据物权法112条对方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如协商不妥,可报警调解或起诉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