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向医院投诉。病人住在医院里,医院不负责任。如何投诉?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20 15: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医院不责任,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如果医生不责任,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护伤,医疗治病,服务病人。
    如果医生不负责任,有可能造成患者的伤害,因此,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方面,都是不允许的。
    医生行为哪些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可以向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拨打投诉电话12320进行投诉。如果医生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职责有:
    1、对于投诉统一受理,当患者或者是患者家属相关人士,对于医院的医疗环境或者医疗方式等问题表示不合理进行投诉的时候,投诉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听取,及时受理。
    2、对于受理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针对投诉人所说进行调查并且予以核实相关的投诉事项,并根据相关的调查核实的结果,提出自身的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3、日常中,需要组织,协调以及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的工作,能够及时对相应的投诉进行处理,维护好医疗的秩序。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