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结婚前借钱买了房子,我是房主,我丈夫的共同还款人,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0 16: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增值部分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继承或赠予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方式: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解释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区分
    没有明确的夫妻书面约定的话,符合婚姻法解释明文规定,按婚姻法解释处理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并且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婚后也是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房贷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也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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