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行业对手在x销售平台页面上用的电视台为我们公司拍的视频,我们可以维权么?,上述情况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以以什么方式维权呢?他们在销售平台主页上用的是XX台为我们公司厂房拍的视频,这个视频是XX台播出过的,我们不是著作方,但是拍摄地点,还有厂房,人物都是我们公司的,这样属不属于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
2019-06-04 20:31: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使用的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  其二,使用行为违法。
      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既包括直接侵权行为,也包括帮助、促成、唆使他人侵权的行为、或使他人直接侵权的后果得以延伸或扩大的间接侵权行为。根据传统版权侵权的概念再结合网络自身的属性,不妨对网络上版权侵权的概念做如下的界定,即网络上的版权侵权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擅自上载下载在网络之间转载或在网络上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
    任何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若是经过版权人许可或者他的行使属于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况,则不属于版权侵权。
  • 你好,软件著作权 维权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要想提高胜诉率,必须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重证据,尽可能收集各种形式存储证据,最好能委托专家进行证据鉴定和保存。二是重鉴定,在主张被告人侵权事实时,应当提交涉案软件与权利人的软件具有“同一性”的鉴定报告。
    但在实践操作中,往往不能很顺利的获取到被告人的目标代码以及源代码,因而无法进行“同一性”比对。因此,建议最好找专业鉴定机构开具鉴定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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