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什么情况属于无监护能力

子女抚养
2023-08-20 17: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父母无监护能力的情况: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因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等,被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父母无监护能力的情况: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因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等,被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不符合法定监护的情况下。

    法律分析

    无监护能力情况有:父母在被法院剥夺了监护权后、父母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父母在子女成年后都是无监护能力人,没有经济能力没有包括在内。一般来说,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轻型首先是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或者是法院剥夺了监护权以及监护人成为无名氏能力行为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监护人没有经济能力等情形才会丧失监护权。监护资格的认定标准是正常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去世了的情况下,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成年的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兄弟姐妹等人担任监护人。认定监护能力的时候,主要就是看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