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次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3-08-20 17: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次离婚需要带以下资料:第一次的判决书和起诉状,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的证据,有效的结婚证明,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二次离婚需要以下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第二次离婚的,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这2种方法来要什么证件:1、协议离婚的,需要结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清单、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离婚协议书;2、起诉离婚的,需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