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租赁合同
2023-08-20 17: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区别如下:
    1、作用不同;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3、租赁程序不同;
    4、租赁期限不同;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性租赁又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的一种租赁方式。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供货商)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承租期满,货物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的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是:
    1、经营租赁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融资租赁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出卖人;
    2、合同的具体内容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的条款内容。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别的区别在于:
    1、租赁程序不同;
    2、租赁期限不同;
    3、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4、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5、租赁的实质不同。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六条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