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下班途中意外伤害险怎么赔

保险赔偿
2023-08-20 17: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下班途中的交通意外工伤申请是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首先是由对方保险公司进行相关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有单位作为工伤处理补齐。但不可以双重赔偿。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4、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工伤保险可以赔付。至于是选择肇事方赔偿还是选择工伤保险赔偿,由当事人确定。从理论上说,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如果是对方的责任,其追索权归保险公司。也就是说,你不应当得双倍赔偿(有的地方工伤保险赔付管理不严,有双赔付的情况)。据此,
    1、对方不赔,工伤保险应当赔偿;
    2、不会扣工资,但从理论上,可以扣除你的医疗费(对方已赔付)。应当报工伤,但你不应当获得双倍赔偿;
    3、你可以选择工伤保险赔付,也可以选择肇事者赔付。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应将追偿权转移给工伤保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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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