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担保人,债务人不还钱,我被法院起诉列为失信人,我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3-08-20 18:0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通过起诉解决问题。
    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担保人还不起钱的,如果是暂时无法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担保人还不起钱,债务人有财产的,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偿还欠款。若是债务人、担保人均无力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拍卖等进行偿还,确实无力偿还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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