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申请代理记账公司,申请实习会计,月薪1000元,我能向公司投诉吗?

2023-08-20 18: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问题: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 法律分析:可以去劳动局办理投诉。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投诉到劳动局;劳动局现已改名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根据你的情节和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理,如果违法行为较轻,可能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行为过于严重,逾期不支付的,人社局可能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问题: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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