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县级居民去省医院就珍手术报销比例?

社会保险
2023-08-21 01:44: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报销比例有具体规定:看门诊,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可报销20%。住院治疗,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 法律分析:不同的医院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具体如下:住院选择在镇里的卫生院,住院花费可以报销花费金额的60%;如果选择在二级医院,就只能报销40%;你要是非要去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的话在镇政府级别就有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