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
2、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