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收集证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辩护
2023-08-21 06:2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禁止收集伪造、虚假的证据;
    2、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必须合法,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3、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存在下列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的;
    2、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3、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 证据收集的方法是:1、执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出讯问,要求其如实交代案情。2、执法机关询问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要求其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3、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辨认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4、其他方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