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财产中哪些属于个人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21 06: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规定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如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归共同所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3、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债务:离婚时一方欠下的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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