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一般不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而婚前房产无特殊约定的,应该认定为是
夫妻个人财产,
离婚时仍归夫妻一方所有,但是婚前房产如果在婚后加了配偶名字的,则该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