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院单丢失,医院不开发票,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该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23-08-21 09:3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

  • 一、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反映此事
    丢失发票原件保险公司之所以不赔付,主要担心是投保人重复报销的问题。简单点来说,如果小王拿了发票原件去向另外一家A保险公司进行报销,然后以发票丢失为借口,让医院开具发票丢失证明以及在发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那么,保险公司B如果报销的话,投保人等于重复拿到了保险金。
    保险公司的担心其实并无道理,但是这需要保险公司自己来证明投保人重复报销。在没有具体证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能进行拒赔的。
    所以遇到这种事第一步就是直接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理赔申诉,如果申诉不通过,那么可以走第二步。
    二、打12378进行投诉
    如果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申诉依然无法解决,那么可以尝试打保监会投诉电话12378进行投诉。因为发票原件丢失,保险公司是不能以这个为理由进行拒赔的。
    根据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有关证明和资料并没有指一定是发票的原件,只有这些资料能够证明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真实的损失且客观存在就行了。所以,这也是可以向保监会进行投诉的理由。
    三、直接起诉保险公司
    如果保监会介入以后,保险公司依然不予理赔。那么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目前网上已经有多起因发票原件丢失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但是起诉到法院以后,法院都判保险公司败诉。
    所以真的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用害怕,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拒赔是不合理的。如果跟保险公司申诉以及投诉到保监会都无法解决的话,那就尝试法院起诉吧,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败诉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
    另外,很多人可能都购买了重疾险,一些人总认为重疾险就是确诊以后就会赔付,一些保险营销人员也会宣传购买重疾险只要确诊就会赔付。
    【拓展资料】
    一、被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
    1.发生事故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在保险合同中,会明确规定保险的保障范围以及免责条款,也就是什么情况下赔,什么情况下不赔。如果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以内,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理赔责任的。因此在买保险时,详细阅读理赔条款很重要。
    2.投保时为如实告知
    如果消费者投保时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而是选择带病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若调查出来,那么很可能会被拒赔,甚至不会退还已交保费。
    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不止这么多,但是若碰到保险公司无理由拒赔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二、怎样投诉保险公司拒赔
    1.与保险公司沟通
    如果碰到无理由理赔的情况,那么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如果客户确实符合理赔条件,那么保险公司一定会依据保险合同规定进行理赔。
    2.向银保监会投诉
    12378是保监会专门开通的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热线,如果大家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可以通过拨打12378进行投诉。如果情况属实,那么银保监会将会通知保险公司处理。

  • 医院票据丢了不可以补开发票,可以到医院复印丢失发票的存根,并到出院处加盖住院收费专用章。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由于遗失票据费用核实及处理工作程序复杂,有的医院每年只集中处理一次遗失票据费用核销事宜。费用核销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遗失票据费用核销申请及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医院收据可以报销吗
    分为以下情况:
    1、公办医院是属于非盈利性质的,所以是开财政的票据,由当地卫生局监管,不用开地税局的发票;
    2、私立医院是属于盈利性质的,应该开具地税局监制的发; 
    3、国有医院的收据是可以的,因为他们是事业单位性质,没有发票。民营医院就要发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