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先生:我在派出所报案了,去询问警官先生进展情况,告诉我:我的事情太大,己上报市局,局领导回复,让我等着,有事在找我。请问您,我该怎么做?

刑事拘留
2023-08-21 10:3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案派出所拖着不处理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去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派出所接受报案后,一直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上一级公安机关收到投诉会,会立即进行相应的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会责令派出所尽快作出处理,派出所收到命令后,会尽快对报案作出处理的;当事人还可以去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让人民检察院监督派出所的工作,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诉后,应当对申诉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查,并且对申诉事情作出处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 报案派出所拖着不处理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去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派出所接受报案后,一直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上一级公安机关收到投诉会,会立即进行相应的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会责令派出所尽快作出处理,派出所收到命令后,会尽快对报案作出处理的;当事人还可以去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让人民检察院监督派出所的工作,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诉后,应当对申诉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查,并且对申诉事情作出处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 直接找办案的民警,或者向派出所或者公安局的负责人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方式寻求帮助。或者试试到派出所所在的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该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