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的法定要求如下:
1、必须以
重婚、与他人
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为前提;
2、赔偿请求需在离婚时提出;
3、仅能由无过错方的配偶向有过错的配偶求偿;
4、其他要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九十条
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