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把父母户口迁到其名下,儿子还能继承土地承包权吗

土地纠纷
2023-08-21 11: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父母的土地,子女可以继承承包地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子女继承承包地的,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子女继承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你好,父母去世后,儿子的户口不在本村,父母的土地能否继承要分情况看待:
    第一,如果是宅基地,因在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经申请仅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所以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无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原则上都可以发生继承。换句话说,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实现对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在基地的目的。
    第二,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户口又外迁,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是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第三、如果是林地及“四荒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2款及第54条规定,林地承包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种情况下,即便子女户口外迁,仍然可以继承。
  • 你好,父母去世后,儿子的户口不在本村,父母的土地能否继承要分情况看待:
    第一,如果是宅基地,因在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经申请仅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所以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无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原则上都可以发生继承。换句话说,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实现对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在基地的目的。
    第二,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户口又外迁,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是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第三、如果是林地及“四荒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2款及第54条规定,林地承包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种情况下,即便子女户口外迁,仍然可以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