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规定了破产案件中如何划分债务

2023-08-21 11: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的债务应当在清算完成后制定财产分配方案,首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以及税款,如果还有财产的话,偿还普通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款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等。法律依据:《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破产宣告对债权的效力为,使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