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做了一块地,没有字据,给了租金,几年后这个租金能要回来吗?

土地纠纷
2023-08-21 12:4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你们租赁合同约定的处理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如果当事人没有法律根据而取得租金的,属于不当得利,该当事人应当返还租金;如果当事人是有法律根据而取得租金的,例如当事人是出租人,则不属于不当得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