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购房时没用公积金贷款,现在要取公积金,怎样办才能取公积金呢

社会保险
2023-08-21 13: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余额。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1、买房时用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没有提取公积金的话,一般办理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用户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是收据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月供,公积金余额不能全都提取出来;
    2、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用户要用公积金提前结清全部欠款的话,可以在还款之前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还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是什么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 提取购房公积金的手续是: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后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支用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缴纳公积金不是全额也能用,公积金的一些用途如下:
    1、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取出,若是商业贷款购房,可取出作为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以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3、翻新、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带上用人单位全套证照、公章去离用人单位最近的社保局开个用人单位账户,办理用人单位的《社保登记证》,然后在社保和银行办理银行自动扣款业务;
    (2)然后再申报当月员工名单及缴费工资清单,申报时,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号,提供社保卡号,盖章交所属社保局即可。第一年的缴费工资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