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还是去法院?

起诉离婚
2023-08-21 14: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是否去民政局,应当根据离婚方式进行确定。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应当去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选择诉讼离婚的,就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需要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在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立即解除,未认定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会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需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办理方法和办理机关。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注意:不一定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争议,无法协议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体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详细了解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一、离婚是不是去民政局
    1、离婚是不是去民政局,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而不是到民政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应当向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
    办理离婚应当向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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