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即将要拆迁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拆迁补偿
2023-08-21 14: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拆迁房可以过户吗
    1、拆迁房可以过户,但是需要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后的拆迁安置房才可以办理过户。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拆迁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拆迁房产证过户需要的证件有: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的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的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的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的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的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的平面图;
    9、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该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法律分析:拆迁房买卖是能过户的,但是需要业主持有住房满5年以上,由业主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过户该住房。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可以过户,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安置房权属证明的凭证之一,但不能只持拆迁补偿协议办理过户登记,还要提供其他的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