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问一下怎样办理失业金

社会保险
2023-08-21 14: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怎么办理失业金
    1、办理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个人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办理失业金
    1、身份证复印件6份;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3份;
    3、个人档案;
    4、单位最后一次缴费票据复印件;
    5、近期一寸彩照8张;
    6、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银联卡。
  • 办理失业金需要以下手续:当事人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失业金办理流程有如下内容: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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