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的计算具体如下:
1、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滞纳金等于滞纳税款乘滞纳天数乘滞纳金加收率0.5‰;
2、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
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
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