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医保甲类,乙类报销比例

社会保险
2023-08-21 16: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22年个人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分一档、二档、三档3个缴费档次,除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保一档外,其他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二档、三档缴费,三级医院住院待遇报销水平整体可达85%—90%。二档缴纳费用为每人每年2050元(含30元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三档为600元(含30元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 乙类药医保报销问题:乙类药医保可以报销,但不是全额报销。医保甲类乙类报销比例各地有所不同。甲类药品按照报销比例的100%报销。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例如:宜宾市的乙类药品报销额度高达100%。宜宾市人社局规定对于参保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实行基药零差率销售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物,其中属于乙类药品的,参照甲类药品不设个人自付比例。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种做调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四)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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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乙类药品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比如前段时间新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17种抗癌药,包括阿扎胞苷、西妥替单抗、阿法替尼等等。乙类药品:乙类的OTC标识为绿色标识。甲类药品:甲类的OTC标识为红色标记。乙类药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地域而不同一般个人需支付10%或者20%不等。乙类药品基本医疗范畴未全部覆盖,这个因地区不同会存在差异,各地有15%的调整权,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对乙类药品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一般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医院的发票“价格”一栏后边还有一栏“自理比例”会注明需要个人自付的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经贸、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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