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抚养费如何追索,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抚养
2023-08-21 16: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通过诉讼追索抚养费的方式:一般应由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或者孩子本人向法院起诉,并且递交符合条件的起诉状,法院在审查之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受理之后经过审判程序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追索抚养费的法定时效的规定:我国法律对追索抚养费的法定时效没有规定,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少支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且此种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抚养费法律规定如下:
    1、抚养费数额、期限等事项,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裁判;
    2、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