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有哪些形式

房屋产权
2023-08-21 16: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原始取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继受取得,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 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



  • 法律分析: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等。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
    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