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人开户籍了

2023-08-21 16: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 当事人办理落户口的手续时可以依法凭借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书到房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室申报迁入登记。法律依据:《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开户籍证明需要的手续:出具户籍证明,一般由被出具人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然后派出所在查看户籍系统之后,在证件的复印件上加盖派出户的户籍专用公章后,即为其开具户籍证明。需要注意的是,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不是其他派出所。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