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的债权范围包括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21 16: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如下: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4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 法律分析: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如下:(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破产债权范围: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需申报的债权: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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