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晒的内裤一件接一件丢了,被偷的女士想起来就生气了,于是在阳台装了个显示器,发现小偷原来是邻居,住在同一个出租屋的几个女租客也是这样,多次偷内衣是否构成盗窃?
一、盗窃的定义,盗窃是指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盗窃大量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二、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法律依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三、盗窃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对于小偷小摸,偶尔因生活困难受灾害影响而盗窃财物,或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而无赃或赃少获的,盗窃行为可能不予处理,必要时主管机关可予以适当处罚,区分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产与社会上的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认定为犯罪场所,1.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2.所有退款和退款,3.主动认罪,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不分享或者少拿赃物的,5.其他情况轻微,危害不大。
盗窃既遂和未遂,在盗窃罪既遂标准上,有联系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控制”说,即当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失去对财产的控制时,或者当行为人已经控制了被盗财产时,即为既遂。被害人失控和行为人失控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失控就是行为人失控,但两者也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即被害人失去控制,但行为人没有控制财产,也应视为盗窃罪既遂,因为本法旨在保护合法权益,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是对社会有害的区别。
就盗窃而言,损害的程度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财产,而在于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产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产,只要被害人失去对财产的控制,盗窃也成立,没有理由将其视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