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不小心轻微撞到行人,对方没事,可以正常行动。我向对方道歉,抱怨了几句,我就走了。这是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
2023-08-21 17: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事故责任时一般由逃逸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毁坏事故现场的一并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确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驾驶人不知道出小事故而走了的,不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后,主观上为逃避法律责任或救助义务,客观上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逃离道事故现场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 以下行为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肇事逃逸:1、当事人已经自行协商解决完毕后撤离现场,事后一方当事人报案;2、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及时医治伤者,送往医院后报案;3、其它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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