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是否可以转给 同一第三人

股权转让
2019-06-05 05:07: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  
    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  
    2、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  
    3、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来源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修改后的新公司法修正了这一点。  
    4、股本转让,这个概念在实践中用的较少,是民间对股权转让的称谓,本质和本意还是股权转让,工商局也是按照股权转让来进行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本就没有股本转让的登记事项;股本在财务上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股份转让也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设总股本,并划分为等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来享有股权的。;
  •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
    公司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没有过多限制;
    公司外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现股权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时,存在如下限制性规定:
    ①若公司章程存在关于对外转让公司股权有特别规定的话,那么转让时要遵守该章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章程不能违背公司法。
    ②若公司章程不存在特别规定的话,股东转让时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其他股东人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对外转股。
    法院强制转让:在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中,如涉及强制对外转让公司股权的,法院要提早书面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股东在收到法院通知后20日内不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话,将被视为放弃行使,外部第三方将可按照法院确定的转让条件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 (1)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负责,
    (3)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4)从资本募集方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质,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股票、债券,股份转让严格限制,财务不公开。
    (5)从筹资工具看,有限责任公司筹资并不采取股票债券形式,而是内部认购。
    (6)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公司性质,但股东之间的关系密切,在一般情况下,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所以它又具有某种人合公司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 一、我国目前市场上有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的公司,两种企业都是可以通过融资的方式获取短期资金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方式
    一般公司常用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间接融资的速度快,过程简单;但门槛高,成本高。
    也可以通过风险投资/创业投资(VC)、私募股权(PE)进行直接融资。直接融资,过程复杂,专业性强。
    小额资金,最好通过间接融资的方式解决。
    但是,大额资金,最好通过VC、PE解决。在公司成长的关键期或者由于缺乏资金陷入经营困难的时期,高质量VC、PE的合理引入,除了给公司注入急需的资金外,对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水平都有巨大的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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