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不小心撞到人,已经出过检查费和医药费,她还问我要2000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1 18:4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交警做责任认定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行为人故意伤人致人轻伤的,需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