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不受理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
2023-08-22 00: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当事人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以及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当事人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以及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院管辖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等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有普遍效力的决定、命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