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骑电瓶车绿灯过斑马线被前面右转小车撞了,责任该怎么样划分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2 0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 根据不同的情况,责任划分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根据机动车通行规则:
    (1)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路口的,按照信号灯通行,闯红灯的车辆全责;
    (2)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3)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在道路上行驶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
    (5)谁应当让行,谁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现实中有以下情形一般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车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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