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纠纷
2023-08-22 06: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验收工程质量的基本法定要求是: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施工单位已经自检合格,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符合双方的施工合同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施工单位已经自检合格,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符合双方的施工合同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工程质量验收包含的内容有:
    (一)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二)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标准;
    (三)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
    (四)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五)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