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出差在路上消耗的时间一般不算加班。加班是为用人单位创造经济效益的一种方式,而出差路上并未有实际的工作内容。用人单位可以适当给予劳动者出差费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