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转签新公司实务中一般成为劳动关系转移,即将员工的劳动关系从现在的公司转到新公司,通常现在的公司和新公司是关联公司。其实这种转签行为包含两个行为,即现在的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和新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前者如未与员工协商一致且不满足单位单方解除要件,性质就是违法解除,员工可以主张单位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由于现在的公司和新公司往往是关联公司,因此很多时候这种劳动关系转移对于员工的实际利益并没有显著影响,只是发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但标准是不变的,甚至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汇报对象等都没有变化。劳动关系转移毕竟不同于劳动
合同变更,劳动关系所属单位的变化对于员工的客观影响必定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