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签合同的后果有哪些呢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22 07: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代签合同的后果需要区分情况进行讨论:1.代签人有授权委托书或者事后被代签人追认的,代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在追认之前,合同是效力待定的;2.代签人既没有授权委托书,事后被代签人也没有追认的,代签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自始无效,由此给合同相对方造成损失的相对方可以追责;为骗取钱财明知无权而恶意为之情况严重的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代签合同的后果是: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合同代签会有严重后果。代签人有委托书或者事后被代签人追认的,代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在追认前效力待定,代签人既没有授权委托书,事后也没有被代签人追认的,代签合同自始无效,授权他人代替签订合同时,委托人应向受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写明授权事项和范围,并由委托人签字,委托方为公司主体,应加盖公章,避免其他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