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因为亲眼见到自己孩子被喝酒闹事的陌生人摔在地上,导致我把闹事的人打到鼻骨骨折轻伤,我要付什么责任?

2019-06-05 06:3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喝酒闹事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寻衅滋事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要根据医院所开出的鉴定等级来赔付。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程序很简单。不过对于是否是轻伤的认定,必须要去司法鉴定机关做鉴定。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致人轻伤的量刑与赔偿: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法律依据:
    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5、程度分级:
    5.
    1.4轻伤二级
    d)颅骨骨折。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