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保补缴需要什么资料

2023-08-22 08: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职工档案;
    2、补缴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个人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审批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如果要求补缴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处理方法如下: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补缴社保需要下列资料:如果是单位补缴的,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的印章、职工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如果是个人补缴的,需要个人的身份证明、社保卡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